流亡政府概況

位於印度北方達蘭薩拉的西藏流亡政府,是歷史上西藏噶丹頗章政權的延續,也是代表六百萬西藏人民的合法政府。


1949年中共調遣十萬大軍開始入侵西藏東部,1950年西藏安多與康區的大部分地區淪陷。


1951年5月23日西藏政府被迫接受所謂的「和平解放西藏的十七條協議」,從此整個西藏陷入中共極權高壓的統治之下。


1959年3月中共以邀請達賴喇嘛到軍區看戲為名,企圖軟禁達賴喇嘛。西藏人民聞訊後立即包圍達賴喇嘛的夏宮-羅布林卡,懇求達賴喇嘛拒絕中共的邀請,並開始展開抗暴救國運動。


1959年3月17日,達賴喇嘛被迫離開西藏,成千上萬的西藏人跟隨達賴喇嘛流亡印度。 


達賴喇嘛及噶廈(西藏政府最高行政機構在藏語中稱之為:噶廈)成員在流亡途中得知,入侵西藏的中國政府已宣布解散西藏政府。達賴喇嘛隨即在西藏隆子縣宣布:流亡中的噶廈仍然是西藏合法的政府,噶廈將繼續行使權力,並宣布隆子縣為西藏的臨時首都。達賴喇嘛一行等人抵達印度後,隨即在穆蘇里成立西藏噶廈政府。


1960 年4 月29 日印度獨立之後的首任總理尼赫魯,安排達賴喇嘛及部分藏人至達蘭薩拉居住,西藏流亡政府也隨即在達蘭薩拉運作。


1962年達賴喇嘛宣佈第一部西藏民主憲法。之後幾十年來,西藏流亡政府的各種法規制度逐漸制定健全,西藏政府的性質和職能已經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已經脫胎換骨變成一個代表全體西藏人民的民主政府。


目前西藏流亡政府根據「流亡西藏憲章」之規定,由最高司法機構、人民議會、最高行政機構(噶廈)之三權分離的方式組成。並另設有審計總署、公務員考核委員會、選舉委員會等獨立機關。最高行政機構噶廈之下分設七個部,從事並執行相關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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