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於:2021-06-01

無國界記者組織:民主政體需要「互惠機制」來對抗獨裁政權的宣傳


無國界記者組織:民主政體需要「互惠機制」來對抗獨裁政權的宣傳

  

圖片來源:台灣新聞


 據國際媒體自由監督機構無國界記者(RSF)表示: 中國國家電視台中國環球電視網(CGTN)在歐洲採取的法律行動,突顯出專制政府在禁止國內獨立新聞媒體的同時,出口其宣傳的程度。

無國界記者(RSF)表示:「民主政體必須對外國媒體施加與本國媒體相同的積極義務,以應對這種危險的不平衡。互惠是完全合法的。」

報告指出,涉及CGTN的決定表明,民主國家需要採取緊急措施,糾正這種不平衡,並給自己建立機制,以對抗專制國家的宣傳。

報告進一步表示,CGTN是北京國際宣傳的先鋒,自2018年以來一直由中共宣傳部控制,以英語向全世界廣播,但外國媒體在中國境內的廣播受到極大的限制。

近幾個月來,CGTN一直是民主國家相互矛盾的決定的主題。英國媒體監管機構Ooffcom(英國通信辦公室)今年2月撤銷了CGTN在英國的廣播許可證,並在3月份因播放前記者彼得·漢弗萊的逼供而對該公司處以罰款,國際媒體自由報導。

但法國廣播高級委員會(CSA)3月3日裁定,由於外國衛星電視頻道不需要法國法律的事先許可,CGTN可以繼續由法國衛星運營商歐洲電信衛星公司"免費廣播,無需事先手續", 這份報告進一步說。

根據歐盟關於廣播媒體的指令和歐洲委員會關於越境電視的歐洲公約,CSA的這項裁決有效地允許CGTN繼續在歐洲各地傳播其宣傳。例如,在德國,CGTN 在 Ofcom 決定後被禁止進行電纜分發,但在 CSA 決定後恢復。這種情況表明,民主國家反對北京咄咄逼人的宣傳資源有限。

由於技術發展及其低成本,資訊的新全球化在理論上消除了進入每個國家信息領域的障礙。如果這能使世界變得更開放,並增加多元化,這是個好消息。但是,如果專制政權不玩遊戲,資訊全球化可以加強最惡劣的資訊控制形式,使他們能夠在出口其控制下的內容的同時保持進入壁壘。

在民主國家,新聞媒體享有(或多或少令人滿意)保障其自由、獨立和多元化的法律。他們可以不受事先控制地廣播,國內媒體領域對外國媒體開放。不幸的是,正如CGTN最近的發展所表明的,以其他國家和獨裁政府直接控制的國有(和非公共)媒體可以利用這一系統傳播違反新聞業最基本原則的內容。

為了捍衛名副其實的新聞業,無國界記者組織敦促民主政府對來自國外的媒體廣播規定與國內廣播公司相同的義務。外國廣播媒體要被允許使用其頻率,必須承諾尊重某些基本標準,包括誠實、多元和尊重人的尊嚴,如果它們不遵守,將受到制裁。

開放民主國家與新聞自由國家與控制資訊和出口宣傳的專制國家之間的不對稱,另一方面損害了新聞業,更廣泛地說,損害了假想自由、獨立和多元化的資訊的可靠性。這種不對稱性使獨裁政權在不為新聞事業服務的情況下比民主國家具有競爭優勢,而獨裁政權在輸出宣傳的同時在國內卻封鎖了新聞事業。

新聞自由觀察認為, 無國界記者組織(無國界組織)認為,基於言論自由和資訊自由的普遍原則的互惠制度是完全合法的。為了避免提供具有競爭優勢的宣傳,民主國家可以以開放專制政府國家內部的媒體空間為條件,開放其國內媒體空間。這種「基於普遍原則的互惠機制」不是加強媒體空間的封閉和孤立,而是旨在鼓勵更加開放和尊重普遍原則。

"民主政體必須裝備自己的有效機制來對抗專制政府的宣傳,這些宣傳的目的是粉碎新聞業,"記者無國界組織秘書長克裡斯托弗德洛瓦說。"保護措施是合法的,甚至是必要的,儘管顯然必須小心,以確保它們任何時候都不能限制新聞自由、獨立和多元化。只要國際體系不向獨裁政權及其宣傳媒體提供比民主國家及其自由和獨立媒體具有競爭優勢,新聞和資訊的全球化就可以構成人類向前邁出的巨大一步。"

歐盟和中國於2020年12月原則上達成的《投資全面協定》,目前有待歐洲議會和歐盟成員國批准,在這方面完全不充分和不平衡。它允許中國在歐洲的媒體領域投資,但它的附錄限制了歐洲公司在中國投資媒體領域的任何可能性,無論是廣播媒體還是印刷媒體。歐盟不能接受這種不平衡。

在RSF的世界新聞自由指數中,中國在180個國家中排名第177位。在2019年一份題為「中國追求世界媒體新秩序」的報告中,RSF描述了中國政府用來影響和控制境外媒體的戰略,該專案對全世界的新聞自由構成了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