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於:2020-04-15
西藏著名企業家多吉紮西,2008年被以涉嫌“非法經營”刑事拘留,兩年後被以“貸款欺詐罪”判處無期徒刑。去年,在獄中的多吉紮西提出申訴,遭拒絕。近期多吉紮西的哥哥委託重慶律師任建宇代理此案,但律師被政府人員責令停止代理,本周無奈放棄。
西藏首富、民營企業家多吉紮西被判刑前曾是拉薩知名旅遊飯店“亞賓館”(Yak Hotel)的擁有者,曾入選西藏“十大優秀青年”。2008年,西藏“314事件”後,多吉紮西被以涉嫌“非法經營”被捕,2010年遭拉薩中級法院判處無期徒刑,罪名是“貸款欺詐罪”。十年後,多吉紮西曾就刑期提出申訴,但西藏檢察院拒絕受理。
近期,多吉紮西的哥哥多吉次旦委託重慶律師任建宇擔任弟弟的申訴代理人。今年3月,任建宇向西藏檢察機關郵寄了委託書等材料,又聯繫了西藏檢察機關控申科工作人員,詢問是否確定了承辦人,被告知還在審查他的代理材料,但是幾天後,任建宇律師被告知,主管部門不准其代理此案。任建宇本週二接受自由亞洲電臺採訪時表示,他決定當天通知多吉紮西的哥哥,告知不能代理此案:“我們主任找我談的,具體情況我也不清楚。所有人要解除(代理),從法律上來說是沒有道理的,具體情況我就不談了,因為現在解除合同,再說也沒有意義。”
申訴律師被責令放棄代理權
據西藏人權與民主促進中心發佈消息說,拉薩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0年6月26日以涉嫌“貸款欺詐”罪判處多吉紮西無期徒刑。十年後,他的案子第二次上訴,理由是他本人不認罪、判決本身是錯誤、不公平。位於北京的證信律師事務所于2018年10月就多吉紮西案發表的專家意見得出結論,多吉紮西僅在琴桑園公司(他是最大的投資者)具有“挪用資金”罪構成要件,但被以“貸款欺詐”定罪。該意見是委託六名中國法律專家辯證、論證後發表的。該小組成員有清華大學法學院、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的教授和博士生導師以及最高法院刑五庭前庭長等法官。
任建宇說,他閱讀了案卷,他認為指控當事人多吉 紮西的罪名很牽強:“我認為根本就不應該構成所謂的貸款案,因為沒有證據證明所謂的貸款,罪名不成立。”
藏人行政中央駐澳大利亞及新西蘭代表處華人事務聯絡官格桑堅參,對當局重判多吉紮西感到憤怒。他對本台說:“西藏首富多吉紮西當時在2008年,西藏最敏感的時候被抓,兩年後被判無期徒刑。這樣的判刑,我們都知道是對西藏菁英進行黑箱操作的政治迫害。凡是涉及西藏,無論是宗教人士或商人或環保人士,只要中國想整他,都會冠以各種罪名。”
最近,北京澤博律師事務所王飛律師在他的中文微博上寫道:“從2019年12月23日向西藏自治區監獄提出依法會見多吉紮西,已經過去了13天,從2020年1月2日當面遞交會見手續,也已經過去了3天,西藏監獄還沒有給我安排會見,而司法部
《律師會見在押罪犯規定》第八條明確規定,監獄收到律師提交的本規定第五條所列的材料後,對於符合本規定第四條規定情形的,應當及時安排會見。能當時安排的,應當當時安排;不能當時安排的,監獄應當說明情況,在四十八小時內安排會見。根據上述規定,西藏監獄已明顯違法。我幹耗在這裡已四天之久,僅僅為了一個正常的會見而已”。
多吉紮西43億財產被充公
格桑對此表示:“2008年以來,有很多中國內地有正義感的律師涉入西藏的案子。但是這些律師也都遭到了警告,很多人被抓,被失蹤,被關監獄。多吉紮西案已經過去十多年,現在又有了一些新的不好的動向,而是中國境內藏人繼續遭受苦難的延續。”
多吉紮西資產達數十億元,他還涉足房地產、貿易公司等領域,擁有公司10多家,有“最富藏人”之稱。但是拉薩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多吉紮西宣判時,還沒收其個人財產43億元人民幣;另對其同案的兄長多吉次丹,判處了六年徒刑,目前已經刑滿釋放。(記者:喬龍
責編:胡力漢 嘉遠 網編:瑞哲)